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现在三胎放开了吗
国家暂时还没有开发三胎政策,至于以后会不会开放要以国家政策为准。我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
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省三胎。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因不孕不育无法生育,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再生育1个孩子;
2.夫妻生育2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再婚家庭:不论双方是否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婚后都可以共同再生一个;
4.由计划生育和政府卫生院公认的其他情况:可以按照要求再生一个孩子;
5.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6.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