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个体工商户季度报税时间
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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