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个税附加扣除上限
专项附加扣除上限: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
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而且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章雅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