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征地拆迁律师普法音频>>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是怎么补偿的
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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