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中包括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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