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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合同双方是否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2020-04-08 合同纠纷 阅读量: 568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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