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疫情相关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携带生活,女方是否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子女随女方携带生活,女方不可以以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在疫情情况下,男方仍有权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
女方不得拒绝,但如男方行使探望权确有对子女的健康不利的,为子女健康考虑,可以以如网络视频等远程探望方式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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