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房地产买卖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言”字旁的“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在商品房交易中,如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仍有权请求返还订金;反之,开发商不履行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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