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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以夫妻名义同居如何界定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界定: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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