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应满足哪些条件
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应满足的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3、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