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音频>> 定金担保的特点及作用有哪些
有下列特点: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
2.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
3.定金担保是金钱质的一种,为金钱担保。
4.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
作用如下:
1.定金对合同成立有证明总。
2.定金具有预先支付的作用。当合同履行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折抵价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