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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职责范围和法定义务是如何的
2020-03-17 金融证券 阅读量: 961

职责范围如下: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8、依照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9、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或者决定临时停牌。

义务如下: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102条,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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