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档案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