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有下列职责:
1.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2.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3.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05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法》第412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