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出售自己的房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想出售房产应当先确定其监护人。一般情况下,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
如果有人对他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在近亲属中指定。
如果有人对指定仍然不服,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监护人依法确定之后,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确实为其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出售其名下房产和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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