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和平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物业公司起诉我拖欠2009年1月到2018年5月期间的部分物业费。物业公司是2020年12月14日递交的起诉状。我在2021年9月7日第一次接到和平区法院的被起诉的电话通知。这个情况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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