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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知识产权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高校教师,六月初某一个高校教师发了一个视频说,我的文章抄袭了他的文章,现在我们的学校纪委已经查实,是由于我个人的疏忽,将引用文章作者的名字写错了,以及在引用他的论文观点的时候没有注明引用。并不是像他视频中所说,故意写错作者名字以及大篇幅的抄袭他的论文的内容。他在视频当中有些过激的语言和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是写举报信到他学校的纪委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呢?

2位律师回复

孙恒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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