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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魏律师,我和老公04年结婚,07年以他一人名字签订了北京翠城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10年取得房产证。
因为一直两地分居他多次外遇,今年办理了离婚(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他二哥实际出资35万购买,他二哥在我们离婚案子中主张他是房产实际付款人,故法院离婚调解书上对房产规定另案处理)。
当时房子借名首次是借给他二姐,由于正式付款时贷款需要我的签字,他们姐弟不想我知情他二姐又拿不出全款就把房子转给他二哥接手,他二哥也没北京户口,在内蒙做生意名下也有多套房产,现在房产证,购房合同,水电付费单据,借名买房双方签的合同也都在他二哥手上。房子也是在北京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
我现在很无助,我是否可以主张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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