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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升学教育)吴老师(负责报名)找我谈了2个多小时的入学建议。
其中提到18号的各种优惠和政策改革,表示18号之前不用提交高中证明(我是初中)。
结果20号班主任找我要高中证明,我拒绝弄虚作假办理证明,要求退款。
1038的首付和后续费用的分期贷款一共14340元。
29号来电说要扣除总费用的15%,我没有接受(合同写了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费,甲方可以先行扣除乙方所缴纳费用的的15%作为违约金)。
我是在微信电话商量报名的没有其他证据,升学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说过需要高中证明。
现在他们坚持扣除总费用15%
这是不是升学的责任?招收了一个初中学生去报考需要高中证明的科目。
请问这要怎么处理?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