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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学校在放假期间先是组织学生由老师补课并收取补课费,放假时间再次请大学生上网课并收取费用,但是教育局那边为了升学率,是默认的态度。并且,如果学生举办还会被学校开除。请问这个怎么算?
朱俊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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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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