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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劳动工伤1个月前

刘博律师你好:我是98年法院判的比照工伤有关事务处理,2008年5月27号沈阳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单位、法院与我本人签订了执行协议书,按事业工伤支付执行到2015年十月,单位以各种借口停止支付工伤待遇。在2016年9月将其他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我当时没有同意,因为我有执行协议和人事局工伤鉴定,要求继续履行事业工伤待遇,法院下执行裁定后,单位又提出执行异议、复议、行政复议都已驳回。单位将厂房出租给案外人,法院下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案外人强制划拨,现案外人又提出疑议,现已驳回,再提出执行异议不影响案件的执行。我要求继续执行,法官说罚款。这样的案子需要代位诉讼吗?

2位律师回复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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