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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责任我和朋友帮她朋友以出资100万(10%)注册,签订了公司股东章程,因为我们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名字,前面的也没有做什么记号,她朋友在注册时又把公司名称改了(我们不知情)。后来她朋友让我们写了个协议内容是:我们两个人由股东变更为董事、监事、在14年*月*日前只占名额、不出资。 我们家人看了后认为:对我们有很大的风险,就找到她朋友,朋友就写了个证明,意思是原来公司已经更名,原来备案登记的职工董事(我们两个人,我们绵阳看到具体文件),原来和现在的公司与我们两个人均无利益关系,最后落款了现在公司的名称,盖了个公章。
林敏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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