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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签订之前我们说明我们不一定会住满半年,但是房东让我们先交半年房租,合同上也列入其中说明如果未租满半年,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我们住了一个月后自己买房,于是通知房东下个月不租,房东也说没问题,可是等到一个月期到了,房东以不在本地为由不退还租金,并让我们将其房租转租,我们连续电话沟通很多次,他都以不在本地为由拖着租房期限,现在距离我们通知其不租已经两个月,可以依旧没解决,请问我该怎么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这个问题?
王岩峰律师 陕西-西安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本科,擅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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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处理与解决。在职业生涯中,他成功代理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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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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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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