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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咨询个问题,我买2手房,中介口头告知原房东3.20号银行会放款。但是4.1号才放款,原房东要我支付3.20-4.1号之间的利息金额大概是在3到4万左右。请问这钱应该我出吗?合同上没有说具体哪天放款,这种情况原房东有理由起诉我吗?
胡范辉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义乌商城法律事务所
专职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主攻合同纠纷、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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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鹏律师,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个案件,在工伤、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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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资深律师,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服务港澳大财团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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