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内蒙古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乌海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您好,新合伙人入伙时签订的入伙协议约定好不承担一切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但是这对第三人债权人无效,这种情况能同其他合伙人追偿吗?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54人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779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615人
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帮助人数:18191人 粉丝人数:2117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