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梧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证明2015年4月2日,二被告与原告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二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万元。限期至2015年10月2日到2018年4月1日止。该借款人在36个月归还,不计利息,超过36个月,自借款日起。借款利息按月息千分之10计算。我想问一下这张合同已经超过三年了还能不能生效?因为我跟他扯的是房屋质量问题。所以我至今都未给钱给原告。他现在都起诉我了,我想问一下。还要不要付利息跟违约金?
龙海琼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贵文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 广西-梧州 广西直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非常
帮助人数:2221人 粉丝人数:4755人
周律师,团队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员,专利代理师,2023年取得
帮助人数:302人 粉丝人数:2503人
缪宝富律师,南京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办
帮助人数:6808人 粉丝人数:24609人
卢卫卫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
帮助人数:179人 粉丝人数:304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