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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甲为聘人主家方,乙应聘保姆方双方在微信上记录了,上班日期为3月1号,但是甲乙2月27号晚上才通知乙方不用上班,乙方在2月19号辞工本来的工,现在导致乙方失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心里负担,这样可以劳动法起诉甲方吗?
苟三元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
本人已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10年,擅长解决民商事法律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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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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