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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男方单身,我女朋是有家庭的,因夫妻感情后存实亡,一直拖着没办离婚手续。最近她想给我买套房,我要求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但她有顾虑,担心写我的名字,万一某一天我对她不好了,她人财两空,但我也担心,房子写她的名字,万一某一天她不要我了,我又没一点保障。于是就想写个协议来约束对方,给彼此一个心安。协议内容意思如下:一,如果在以后相处过程中,是男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分手,虽然房产证名字是男方,但男方不能变卖房产,房产应归还女方。二,如果是女方在以后相处过程中因女方单方面原因或家庭原因造成分手,那么房子就归男方,做为给男方补偿。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因女方非单身,私下协议可不可以获得律师认可,具有法律效力。求解答,谢谢!

6位律师回复

冯绍锋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奥纪律师事务所

陈琦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正日律师事务所

34"

31人收听

胡戍泉律师 广东-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陈嘉杰律师 广东-中山  广州金鹏(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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