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阳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中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中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男方单身,我女朋是有家庭的,因夫妻感情后存实亡,一直拖着没办离婚手续。最近她想给我买套房,我要求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但她有顾虑,担心写我的名字,万一某一天我对她不好了,她人财两空,但我也担心,房子写她的名字,万一某一天她不要我了,我又没一点保障。于是就想写个协议来约束对方,给彼此一个心安。协议内容意思如下:一,如果在以后相处过程中,是男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分手,虽然房产证名字是男方,但男方不能变卖房产,房产应归还女方。二,如果是女方在以后相处过程中因女方单方面原因或家庭原因造成分手,那么房子就归男方,做为给男方补偿。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因女方非单身,私下协议可不可以获得律师认可,具有法律效力。求解答,谢谢!

6位律师回复

冯绍锋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奥纪律师事务所

陈琦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正日律师事务所

34"

35人收听

胡戍泉律师 广东-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陈嘉杰律师 广东-中山  广州金鹏(中山)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8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