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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去年8,9月份我对象驾驶两轮摩托车于两轮电动车相撞,都没有受伤,她家孩子帮忙把车扶起,我对象说给她到医院查一查,她不去,她说我信佛我不能讹人,给她留手机号她没留,就让我对象走了,2021年2月19日派出所把我对象带走,询问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她让我们走的现在却成了逃逸,被判拘留五天,我们怎么会是逃逸呢?我们的工作是送牛奶,天天去她那小区里去的 让她去医院看看也不去。这几个月期间一次也没找过我们,这种拘留对孩子的学业,公务员,在编入党有什么影响?谢谢

1位律师回复

郭宗林律师 山东-聊城  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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