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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超市的客人在店里买了一个10.8元的食品,刚好过期一天,付完钱后就要求赔偿他3000块钱,跟他协商不了,说如果不赔3000就去工商告,知道工商的来了就要停业,最后赔给他了,请问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黄洁律师 湖南-常德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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