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洛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泰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泰兴市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江苏-泰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是租赁合同纠纷,二手房东告了我,我们租房9年,合同三年一签,2020年4月17日期满,4月8日商谈房租,4月9日收解约通知,今年疫情和造路影响,二手房东4月30日立案告了我。他要我们十天搬走,不搬就违约,我是营业中的店,几天怎么搬。最主要的是我知道他在3月16日就和原房东解约了,他的到期日是5月31日,我又和原房东签约了,现在法院判我给违约金和房租128000元给这二手房东,一审和二审都判了,我该咋办?我现在己审请再审了,太冤了,法官只看了二手房东的合同,事实不是这样的,我应怎么办?请律师帮忙指点,感谢!

1位律师回复

刘赟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苏秦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1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