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内蒙古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赤峰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李某于2010年5月认购了某房地产一套住宅,交定金5万元,次年因房屋不能按时交工,李某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定金,双方签订了退房协议,约定分两期于2015年底前将定金退还给李某,定金退还后,李某将认购协议及收据退还给开发商,双方买卖终止。但开发商于2013年只支付了李某2万元后,一直未给李某支付剩余款项,现在李某要求开发商退还李某该套房屋,或者要求开发商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剩余定金及利息,可以吗?
吴晓艳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国人律师事务所
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保山市律师协会行政及依法治市委员会主
帮助人数:45人 粉丝人数:917人
从事律师二十年,主要专擅于刑事辩护,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代
帮助人数:2023人 粉丝人数:4155人
帮助人数:945人 粉丝人数:6822人
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资深合同、经济、婚姻、刑事律师,
帮助人数:1241人 粉丝人数:294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