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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10年5月认购了某房地产一套住宅,交定金5万元,次年因房屋不能按时交工,李某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定金,双方签订了退房协议,约定分两期于2015年底前将定金退还给李某,定金退还后,李某将认购协议及收据退还给开发商,双方买卖终止。但开发商于2013年只支付了李某2万元后,一直未给李某支付剩余款项,现在李某要求开发商退还李某该套房屋,或者要求开发商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剩余定金及利息,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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