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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审理后驳回,告知救济途径,不服15日内可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15日内没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过了三个月后案外人再次对同一标的再次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受理,审理法官还重复审理一遍,又出了同样的审理结果,给了同样的救济途径,案外人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姚旭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朗坤律师事务所
余子方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本科。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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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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