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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现在用新农村建设的口号要把我的爷爷留下来竹园子地收回约1亩地。据说是我爷年轻时和人买的只是没证明类距现在已有70-80年了,40-50年前伯父一家还在那建泥房子住后来倒塌了政府还救济了钱有证明的。这块土地一直种竹子围在那荒废…父母开荒一小块种香蕉,其它杂树竹子供我家和两个伯父家的柴火。现在村里人口多了地皮变少了。像这样性质的地皮村里好多人有都陆续建起房子了。前年年尾村里开会商量说影响村貌把杂木巴蕉树清理了⋯有园子的村人都同意了。去年年村开会想把这些地收回村所有。有这种地的人肯定不同意暂时耗住。现在我家里好不易存了点钱打算建房子。现在村里不批准不签字。用这种性质地皮建完房子后的人带头收地这样公开吗?我家旧房不够住了急须地皮建房了请问我需要怎样搞才行?
唐菲菲律师 广东-湛江 广东粤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