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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交通事故1个月前

你好,我是广西贺州市桂东印刷厂小区业主,想咨询一下,我们住的房子属于桂东印刷厂的经济适用房,于2001年购买,合同说是2014年交房,延迟四年多才交房,现在交房已满一年多,据厂领导说这房子性质不同,土地属于印刷厂公司土地,不属于业主,不给我们办不动产权证,这是其一,其二,物业管理费方面,小区停车费、广告等费用收入不纳入物业管理费开支,收昂贵的物业费都不够开支,存在重复收费嫌疑,比如说收了电梯管理费,又收电梯电费,车位收了车位管理费,又收车库公用电费,叫厂里提供收费文件,他们拒绝提供,不交费就说要停我们水电,请问一下律师,他们这些做法附合相关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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