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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还未开工,我们提出解除合同,装修公司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工程造价的8%,我们还未开工,所以除了看了设计师的设计图以外,未对他造成其它损失 所以我们是对他提出,我们支付设计师的设计费,不在给其它任何费用,这样是可以的吗?
张建新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任多家企业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擅长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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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燕律师为商事法律领域优秀律师,担任多家全国知名企业常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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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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