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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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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因工作受伤,11月14日住院,11月27日出院。工伤造成眼眶眶骨骨折,视神经损伤,动眼神经损伤,结膜撕裂伤,目前骨折已经手术完毕恢复中,2021年3月还需要手术治疗工伤后遗症斜视。请问公司说二次手术完毕后一起报工伤可否?
另我向公司主张除工伤赔付外,公司还应给予我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一年的房贷车贷8万。生活护理费68552元,误工费一年102000。赡养老人费72000。营养费6万元。康复护理费72000元。总计70余万可否?谢谢

2位律师回复

张玉浩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智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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