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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丈夫欠别人的3万元。处理事情时丈夫不敢出面。妻子处理的。债主要求以欠债人妻子名义写的欠条 以每月1500还款。直至还清。但这笔钱妻子与丈夫商量由丈夫负责还款。每月转给妻子由妻子还款给债主。妻子写完欠条 将其丈夫欠条抽走。现已经离婚。讨债人一直像妻子所要该怎么办
张元珍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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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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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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