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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劳动工伤1个月前

大概在2018年,我在原来工作的公司上班。老板想要拉我成为股东,所以在2018年~2019年间先后以多个项目的需要资金为由,先后转账95000元作为入股资金。但是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说入股。 在这期间本人也从来没有得到公司分红或者参与公司金钱的管理。 到现在也只看到公司的一部分支出款项,现在离职想要索要投入的资金。但是老板以亏损为由,不想返还或是只愿意返还很少一部分,这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权

1位律师回复

张明常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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