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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放在前面【希望了解一下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解决办法,对于这类事情法律有无进行约束的条例,对于学生实习相关教育局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可以解决或者缓解之类。需要做什么?在法律法规上能否得到帮助。】在校大学生,大二安排实习。实习时间2021年1月初至2021年9月底。(实习时间为第二学期年上半学期开始并覆盖学生寒假),校方对学生学习安排是,一年半在校,一年半实习。所学专业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而院系安排实习单位则为,饭店与快递工司。(专业为校企联合的形式,公立学校。)学生申请更换实习单位,院系以已经上报教育厅为由,拒绝更换。实习九个月中。如有请假旷工等,声称会延长实习时间。本人被安排至饭店实习,饭店给学生的介绍是“工资两千元起(院系内部会从学生工资中拿走一部分,任何情况下工资都不高。),奖金看情况,休假看表现。”与该饭店正式招聘工作时间也不同,对于正式员工为三班倒等,儿而对于学生为全日制,八小时,加班视情况。且院系以不实习拒发毕业证为理由,强制实习,并拒绝学生申请自主实习。对于有意向专升本的学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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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书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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