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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家公司,签署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强制把两份合同都放在公司,不肯给员工一份。
同时,口头告知非销售岗的员工,每人本月必须承担一万五千元的销售任务,完不成的,要从工资里扣除。
请问,如真的被扣工资,通过劳动仲裁是否能要回来?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另外,因为劳动合同不在我手里,这对仲裁是否有不利影响?
张万忠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凡成律师事务所
何显刚律师 湖北-襄阳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卓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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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利戈,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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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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