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内蒙古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赤峰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松山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通过法院离婚,分割款八万,本应该2020.9.10给,一直拖到现在,2020.12.10,被告没按调节协议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八万的利息应该是给多少呢?
赵秦月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713人 粉丝人数:4020人
多年金融行业及律师从业经验,专注于金融相关纠纷,同时对于刑事
帮助人数:45人 粉丝人数:223人
张馨予律师,专职律师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纠
帮助人数:134人 粉丝人数:777人
邬大鹏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从事公司法务5年,执业律师8年
帮助人数:626人 粉丝人数:399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