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东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安徽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淮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安徽-淮北交通事故1个月前

您好,我父亲于1998年在淮北杨庄矿因工死亡,当时矿上集资建房,承诺赔偿一套房子,但是只赔偿59平方,剩下的6平方自己掏钱,我们出了三千多买了剩下的六平方。当时没有媒体也没有房产证一说。给的手续证明中包括死亡证明,工作证明,购房分配单,六平方的缴费单,都有盖章。最近准备交到烈山,统一办房产证登记。去了房管所,不给登记,说是缺少缴费单。也就是那59平方的,如果所有都需要交钱,那六平方的缴费单是干嘛的??而且,赔偿了什么??我们找到矿上财务,也说二十多年了,没有资料记载,原来的领导也不在了,不清楚。房管所登记人说其他人都交了所有的钱。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在乎这个钱还是不懂法律,一条人命还不值一套房子??说好的赔偿,凭什么补交钱呢??交了钱,和其他自己掏钱买房子的有什么区别??我想请问这个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打官司可以吗??

1位律师回复

吴伟律师 安徽-滁州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