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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4日分别借钱给被告,但是没有写欠条
然后在11月26日补充写10月1日-10月4日所有的借款情况在一张欠条里,写的很清楚,
但是最后落款时间写错了,写成了10月3日
这样会不会影响起诉,法官会质疑么?
有每一次的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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