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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请问在生态移民搬迁中,两家共用一个户口本办理的手续,国家补助为每口人补助1.5万,在准备前期工作中需要将乙方一口人户口迁入甲方户籍中,整个过程甲方均没有提出异议,并配合乙方,其中甲方提供了户口本含3口人,其余手续均由乙方办理(包括购楼款的所有费用),在近期乙方出于某种原因需要甲方出具一份协议(协议标明在以后办理房产证时要求甲方配合),甲方无理由拒绝,并要求把房子退还国家。请问:此种情况乙方应如何做;其次,现在乙方已经居住的生态移民楼能否退还给国家,如果能退还。之前所交的购楼款能否退还给乙方;在后续的过程中如果甲方私自将房产证办理到手,乙方该如何。乙方如何防止甲方办理房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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