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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微信上和人事说的辞职,人事说必须走公司流程,试用期需要十天办理交接才有工资,但是不想等这么久,三天告知走了,公司不给工资走劳动仲裁有用吗?微信聊天记录能做为仲裁依据吗?
罗玉石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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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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