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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微信上和人事说的辞职,人事说必须走公司流程,试用期需要十天办理交接才有工资,但是不想等这么久,三天告知走了,公司不给工资走劳动仲裁有用吗?微信聊天记录能做为仲裁依据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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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长沙劳动仲裁院仲裁员,现为合伙人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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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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