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三沙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青岛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李沧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山东-青岛劳动工伤1个月前

¥50.00

刘阳律师您好!
我是李沧巴士129路公交车的驾驶员,今天晚上我驾驶公交车行至金水路夏庄路路口时,与一辆吉利滴滴发生挂蹭,事发时我正是绿灯直行,对方车辆左转,因为我驾驶的公交车长度为12米七,发生刮蹭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对方车损也很小,所以我没有发现,如果当时发现的话,肯定是对方全责,然而对方驾驶员却在一小时后才报警,称我驾驶的公交车肇事逃逸,原本想与他私了,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对方却狮子大开口,以我方逃逸为由,不仅要车损的费用,还要滴滴车的损耗费用,他的车是租滴滴公司的,15号就要到期了,这一块我还想咨询您一下,具体的详细内容就是关于第三方租赁滴滴车到期以后的损耗标准是什么?现在的这种情况,我算不算肇事逃逸?如果是肇事逃逸的话,对方车辆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对方车主的延时报警是否存在漏洞?是对方车主在破坏现场,是对方车主,明知自己全责,故意拖延报警时间,破坏现场,我这样理解,对吗?

2位律师回复

蒲秋实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天华律师事务所

高琳琛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7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