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万宁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安徽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六安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安徽-六安经济纠纷1个月前

2013年1月,被告高某(26岁)邀请李某(12岁)到县城玩。在县城举办的某福利彩票摸奖处,高某摸了多次均无收获。高某叫李某也去摸,李某称自己没钱,高某给了李某2元钱,结果李某摸了一个二等奖,为42英寸液晶彩电一台。李某上台领取了奖品并由举办单位送回家中,碰巧李某家中无人,进不去。高某叫李某暂时将彩电放在他家,晚上李某父母回家后,要将彩电抬回家,高某不肯,以摸奖的钱是自己所给、李某未成年为由,认为彩电应归其所有。
问题:彩电到底应归谁?为什么?

1位律师回复

李启明律师 安徽-六安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39"

157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6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